浙江乐清农商行被罚款360万元,两名责任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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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农商行被罚款360万元,两名责任人被警告
发布日期:2025-11-29 04:21    点击次数:116

(原标题:浙江乐清农商行被罚款360万元,两名责任人被警告)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360万元;对朱福友警告;对黄招兵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6月20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号,经营范围包括: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194条,周边风险4842条,历史风险3217条,预警提醒12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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